东河区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四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市政设计,生态环境 内蒙古 65次 项目报备 请使用企业微信扫描 发布日期:2025-11-28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市政设计,生态环境 归属地: 内蒙古 包头市
招标人: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公告类别: 竞谈
预算: 14.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5-12-10
建设规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具有国家一级
人员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
业绩资格:
企业信用等级: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具备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016)125号)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公告正文

东河区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四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东河区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四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招标项目编号(SJ2025-271)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一、招标条件本东河区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四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4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范围规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河区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四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东河区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四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90n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四、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11-2817:15:00到2025-12-0517:30:00。获取方式: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五、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12-1015:00:00。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12-1015:00:00。开标地点: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七、其他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送至我公司,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1)出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4)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5)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j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监督部门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九、联系人招标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天骄街道二里半转盘西100米联系人:余儒东电话:0472-4106025邮件:dhqszsyfzz***.*****.***招标代理机构: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联系人:张静电话:0472-6866316邮件:zyzb6666@***.*****.***静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盖章)